2025/06/25

昭和18、19年 溪湖街北勢尾 建艦献金證


昭和18年(1943)4月到隔年3月間,溪湖街北勢尾奉公班為了協助國家擊敗「米鬼」與「英魔」,需要奉公班成員拿錢出來興建軍艦,其中成員楊善約在這段期間內,頭四個月每個月須繳二円六十錢,後八個月每月繳二円二十錢,合計六十八円,約當時一名小學老師兩個月的薪資。

在這張献金證上沒有註明是建造哪艘軍艦,只知道楊善約每個月要被扒一次皮,而且要在每個月例行的奉公班常會時繳納。楊善約應該只是被要求捐錢的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透過聚積這些分母每月繳的錢,帝國就有錢拿來打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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