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2

昭和17年 拉包爾派遣 第六回勞務奉公團 臺灣軍夫 軍事郵便




時間:昭和17年(1942)
寄信地:南海派遣岡第一Ο三四九部隊(第二六野戰貨物廠)
收信地:豐原郡豐原街富士文具店

昭和17年,比島派遣軍在衡量當地菲律賓住民不適合徵召協助軍務後,認為曾當過軍夫的臺灣人比較適合,因此向總督府提出將臺灣青年組成「勞務奉公團」的方式,派遣到戰地進行患者輸送,構築道路以及在茂密叢林裡搬運軍需品等勤務。

總督府在獲得請求後,立即以五項條件進行對20歲以上,未滿30歲臺籍男士的選拔,其要求為:
1.奉公精神旺盛
2.必須了解日語
3.素行方正無惡癖
4.身體強健,沒有讓其他人覺得嫌惡的疾患
5.能耐得住身體的勞動


各州在接獲總督府的命令後,開始透過戶政系統尋找適合的人選,這張軍事郵便的寄件人廖來福、林東雲即是其中之一。他們兩人隸屬最後一回、 也就是第六回勞務奉公團,所屬部隊為第十七軍南海第八方面軍第二六野戰貨物廠(部隊代號岡第一Ο三四九部隊),昭和17年11月15日編成,成員由五州青年聯合組成,合計1501人(有資料寫1522人),派遣地為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拉包爾

廖來福、林東雲抵達拉包爾的時間約在昭和17、18年之交,抵達後立即寫了這封信,除感謝臨行之際的送別外,也向故鄉的友人道平安,已順利抵達拉包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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