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昭和15年(1940)2月,海軍省佐世保鎮守府發給元一等兵丸岡半藏氏的傷痍軍人證書。
丸岡生於明治19年(1886),大正2年(1913)在馬公防備隊服役時,不慎將右手中指第三節以上切斷,因此被列為傷兵,丸岡可能就此退伍,也可能繼續把兵役服完,但不管如何,他在離開軍隊後隨即被劃歸為傷痍軍人,可以按月領取政府的補助。
然而,為何丸岡是大正2年受傷,卻在27年後、也就是昭和15年才拿到傷痍軍人證書?其原因可能是丸岡在退伍之際,即適用〈軍人恩給法〉第31條第2目而領有傷痍補貼,其後隨著日本政府對於軍事人員的救濟逐步擴大與改正,最終在昭和12年7月公布〈軍事扶助法〉,原傷痍軍人也援引適用,因此丸岡半藏藉此領取新的傷痍證書,同時也享有更好的醫療照護。
然而,為何丸岡是大正2年受傷,卻在27年後、也就是昭和15年才拿到傷痍軍人證書?其原因可能是丸岡在退伍之際,即適用〈軍人恩給法〉第31條第2目而領有傷痍補貼,其後隨著日本政府對於軍事人員的救濟逐步擴大與改正,最終在昭和12年7月公布〈軍事扶助法〉,原傷痍軍人也援引適用,因此丸岡半藏藉此領取新的傷痍證書,同時也享有更好的醫療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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