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2

護鄉兵射擊預習訓練 寫真

明治30年(1897),臺灣總督府在臺施行護鄉兵制度,也就是讓漢人與原住民在接受軍事訓練後,編入日本的守備隊中,這也是臺灣人加入日本軍隊之濫觴。

總督府為遂行護鄉兵制度,制定《護鄉兵招募仮規則》,對於應募者有以下要求:
1.年齡在17歲到36歲間
2.體檢合格
3.有一定居所
4.需有擔保人
5.身高在五尺以上


護鄉兵制度在宜蘭廳臺中縣臺東廳三地施行,在宜蘭一地,即有兩百九十餘人提出申請;明治30年11月22日到26日間,經宜蘭衛戍病院體格檢查後,當中100人為甲種體格,熟番與漢人的比例為七比三,因人數眾多,最後抽籤選出80人。12月3日在宜蘭南門街護鄉兵調查事務所舉行入所式。

臺中縣的護鄉兵制度在埔里社施行,共有208人提出申請,11月22日到26日間,經埔里社衛戍病院檢查後,共計80人體檢合格,其後在埔里社護鄉兵調查事務所舉行入所式。

臺東廳的護鄉兵制度於同年11月舉行,各原住民部落合計224人提出申請,24日到26日在卑南守備隊下士集會所進行體檢,最後錄取80人,各部落的情況為:
卑南48人提出,28人合格
呂家81人提出,23人合格
射馬干48人提出,18人合格
知本48人提出,11人合格


護鄉兵的入伍時間為一年,在此期間須接受學科與術科訓練,學科的內容為長官姓名、日本國體大意、敕諭大意、衛兵勤務以及日本語文等,術科則是射擊預習、小隊教練、中隊教練、野外演習等,上面這張照片即是宜蘭出身的護鄉兵進行射擊預習訓練 ──








護鄉兵制度在臺施行兩年後,總督府改以軍役壯丁為名目招募漢人和原住民入伍,服役性質不變。由照片寫有軍役壯丁等字推測,這些照片整理的時間,約在明治32到34年(1899~1901)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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