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大戰末期兵馬倥傯,日軍為了在南洋建立大量的軍事機場和軍備工廠,以及諸如道路橋等工程,以奉公團及勤勞團為名義,徵召大量臺灣男性青年前往戰地。
這些臺灣人在抵達戰地時,美日間的情勢已經逆轉,日軍在各方面都屈居劣勢下只能轉攻為守,制空權制海權後都喪失後各據點只能任由盟軍空襲轟炸,在這種情況下,臺灣派出的青年在要地上工作,盟軍攻擊轟炸時也難幸免於難,上面這張死亡證明願的被申請人李松即是其中一人。
李松在戰爭末期被日軍徵召進入部隊後,即被派往索羅門群島擔任軍夫。昭和19年(1944)4月23日,李松在該地因生病或其他因素死亡,他在故鄉曾文郡麻豆街(今臺南市麻豆區)的親友兄弟李萬,為了請領李松在出征之際購買的徵兵保險或人身保險的理賠金,在民國34年11月30日時,向當時的代理街長陳西湖提出申請,請麻豆街役場(臺南縣曾文區麻豆鎮)開立證明,以便後續的壽險請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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