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昭和18年3月19日
寄信地:臺南陸軍病院第四內務班
收信地:高雄市山下町高雄地方法院
1943年(1943)3月,日人高島善治被徵召入伍後,從臺南陸軍病院寄出的軍事郵便。
這張軍事郵便為當時很常見的形式,也就是應召入伍者委託商店,將入伍後要向親友報平安的話語排版,再以一般的明信片印成後,由入伍者填上收信人姓名、地址,方便大量寄送。
高島善治的身分應是在臺日人,任職的工作,據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建置的「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登載為:
昭和12、13年 北門郡役所庶務課雇
昭和14、15年 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雇
昭和15年 臺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判任官見習
昭和16、17、19年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
本件的收信人賴煒雲則於昭和15、17、19年時擔任臺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雇員,因此兩人在昭和15年時為臺南地方法院同事。另一方面,根據上面的時間,高島善治只有昭和18年時當了一年的兵,而且是在本島的軍醫院裡,真是一個爽缺與涼缺(誤)~~
高島善治的身分應是在臺日人,任職的工作,據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建置的「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登載為:
昭和12、13年 北門郡役所庶務課雇
昭和14、15年 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雇
昭和15年 臺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判任官見習
昭和16、17、19年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
本件的收信人賴煒雲則於昭和15、17、19年時擔任臺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雇員,因此兩人在昭和15年時為臺南地方法院同事。另一方面,根據上面的時間,高島善治只有昭和18年時當了一年的兵,而且是在本島的軍醫院裡,真是一個爽缺與涼缺(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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