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jpg)
寄信地:比島派遣比島俘虜收容所第二分所穗積隊
收信地:臺南市福住町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在南洋諸島擄獲大批英美戰俘,為有效進行利用與管理,自昭和17年(1942)6月27日起,在菲律賓、泰國、馬來半島、爪哇、婆羅洲等地設立俘虜收容所。其中菲律賓設置三座俘虜收容所,分別為馬尼拉市的本所、甲萬那端的第一分所,以及民答那峨島達沃的第二分所。
為管理這些戰俘,日本軍方決議雇用朝鮮與臺灣的殖民地男性青年為俘虜監視員,在軍事位階上為軍屬。1942年5月,日本軍方委託皇民奉公會中央本部在臺進行募集,錄取資格為18歲以上、未滿 30歲,國民學校畢業程度以上之漢人男性與高砂族男性。其後由850人中甄選 600人,在菲律賓上述三個地方協助俘虜的管理、監督,以及押解俘虜到日本、臺灣等地的工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