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3

臺籍陸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 入所願 履歷書






陸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入所申請書個人履歷書

日治時期要申請進入陸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的臺籍青年,需將上面的入所願與履歷書填寫完成後,交給本籍地的郡守;另外,還要符合以下規定:
1.年齡17歲以上者(以昭和17年12月1日之年齡為準)。
2.身高152公分以上,依陸軍身體檢查規則之規定,體格等為應為甲等或第一乙等者。
3.國民學校初等科畢業者,或具有同等以上之學力者。
海軍的要求與陸軍差不多,其中較不同的是,海軍的申請年齡是在16~25歲之間。
但志願兵也不是說要當就能當的,有以下背景者會被排除在外:
1.破產而不得復權者。
2.被處禁錮以上之刑者。
3.被處罰金刑然其所犯不適合當志願兵者。


符合以上條件者要先進行體格檢查,取得公立醫院或公醫所開立的體格檢查表後,即可將檢查表與入所願、履歷書呈給街庄役場,街庄役場再往上轉呈市郡兵役系,經過嚴格審查後,再將名單轉給州廳的兵役課,複審合格的人再參加入所試驗。入所試驗分為筆試與口試,筆試主要測驗日文、算數與一般常識(一說有性向測驗),考完之後州廳再依成績擬定推薦順位並呈給陸海軍志願所。入所願右上的長方格,即是州廳的推薦欄位。

其次,為何第二張陸海軍的申請會寫在同一張上面呢?現在能查得到的說明,是說在昭和19年時,申請成為志願兵者已不能自行選擇海軍或陸軍,而是在通過體檢後再接受兵種分派,因此一張入所願上才會同時出現陸海軍兵的字樣。



參考書目:
   周婉窈,〈日本在臺軍事動員與臺灣人的海外參戰經驗〉,收錄於氏著《海行兮的年代 — 日本殖民統治末期臺灣史論集》,(臺北市:允晨文化,2003),頁127~183。
   蔡慧玉編著,吳玲青整理,《走過兩個時代的人 ── 台籍日本兵》(臺北市: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1997),頁62、69、95、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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