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治時期臺南市防衛團永樂區分團未使用的招集狀與受領證書
日治時期臺灣各州廳中設有防衛團,主要協助空襲時的防火、防毒、衛生等工作,市街庄中設分團,分團之下設聯絡、消防、指導、防毒、工務、庶務等班,一個班通常約有二十人,年輕人與中年人都可參加,屬義務職。17歲到20歲的女性則參加女子防護隊,由防衛團訓練。防衛團平時也會招集居民進行相關訓練,上面這張即是臺南市永樂區防衛團平時訓練的召集文件。
這張文件分為招集與受領兩部分。在開始分送出去之前,永樂區防衛團會將被召集人姓名、集合目的、時間與地點詳細寫上,其後挨家挨戶地告知與分送;被召集人或代理人收到招集狀自行收執,並在受領證上蓋章畫押擲回,以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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