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1

昭和18年 緬甸方面軍司令部 臺籍乙種幹部候補生




時間:昭和18年(1943)9月20日
寄信地:ビルマ派遣森第七九ΟΟ部隊(緬甸方面軍司令部)ビルマ幹部候補生隊
收信地:台灣台中州大甲郡清水街清水街役場


昭和18年,出身臺中州的楊和銘寄給親友的信件,敘述緬甸四月到十月的溼熱雨季,以及參觀仰光當地輝煌的黃金塔,也就是大金塔後的心得。

楊和銘在寄信地中寫明他是幹部候補生隊的一員。幹部候補生是指高等學校畢業、大學預科第一學年修課完畢,以及學校檢定合格者再以士兵的身分入伍四個月以上者即有資格申請。錄取後三個月會再區分成甲種及乙種:
甲種:在預備士官學校等教育機關受十一個月的訓練後,再以見習士官的身分從事四個月的勤務,即以少尉任官。
乙種:在軍事學校或部隊受一年的訓練後擔任軍隊士官。

依楊和銘在信中的時間敘述來看,他應該是乙種幹部候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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