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座臺灣省民自治會員章
長:9cm
寬:6cm
正反面中英文對照
昭和18至19年(1943~1944)間,日本政府為彌補因戰爭而耗損的人力,並培養製造飛機的專業人才,開始在臺灣募集少年工,前後共分十一回 (共有十二回,但第一回為日本關東地區高等小學校的學生 ),共計8,419名少年及青少年,遠渡重洋到日本製造戰機。
這些臺灣少年來到日本後,一開始先在神奈川縣高座郡的海軍工場進行學科、術科訓練和實習,之後再通過「適性檢查」判別適合工作,最後分配到日本各地的工場與航空隊,進行飛機零件生產和裝配的工作。
1945年8月戰爭結束,這些少年工紛紛從各地回到高座工場,糧食、燃料,以及如何回臺成為要解決的問題,因此在日人的建議下,高座少年工開始組成高座臺灣省民自治會,發行上圖的會員證,靠自己的力量籌募所需的一切。
高座臺灣省民自治會的規程,主要為下列幾點:
1.組織:自治會長一名,處理自治會內外一切事務。副會長、事務長一名,幹事數名,處理日常事務。
2.編隊:依臺灣行政區劃分成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五大隊,下再依郡分成中隊,其下再設小隊,各設隊長進行日常管理和聯絡。
3.執行委員會:
(1)涉外委員會:日常生活用品之準備,如燃料、衣服、醫藥品、滯日期間之補助、退職金、歸國船隻等。
(2)糧食委員會:食堂、廚房及食物分配管理。
(3)衣料委員會:衣服、寢具、防寒用具等管理與配給。
(4)養護委員會:養護宿舍物品之管理、患者之看護、醫藥管理及病院聯絡。
(5)自警委員會:秩序維持和管理,日常生活之指導。
在組織管理安排妥當後,少年工的生活有了秩序,並從神奈川縣知事和東京外務省交涉到了食物、木炭和返臺事宜,到1946年後,這些少年工終於搭上了輸送船回到臺灣,結束旅外生涯,這張會員章就成為他們在異地團結自立的歷史證明。
下面這張照片即是在自治會組織之下的臺南大隊虎尾中隊宿舍照片,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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